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標簽: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 官網:暫無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在現代社會的發展中見得越來越多了,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家務農的人越來越少,為了避免土地資源浪費,有些想要承包農村土地的人可以通過與集體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來發展鄉村產業,維護雙方之間的利益!小編為大家帶來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模板,需要的話就來看看!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43人民4561批準,乙方自愿以個人承包經營的形式承包甲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 ,面積 畝。土地方位如下:東起 ,西至 , 北至 ,南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年,從201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流轉承包地和拆分承包地以及其他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的行為。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⑴ 乙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甲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七、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違約責任
當57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57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57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434561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
甲方負責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魯辦發[1998]1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稅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并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稅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兌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稅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于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稅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準破壞水利設施和附著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并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戶、外遷戶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1.土地承包期限有何具體規定?
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2.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受法律保護?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生效后,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
3.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指的是具體承包期限還是承包制度?
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集體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政策),不能理解為是承包制度30年不變。對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長到30年。
4.家庭承包的發包方享有哪些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5.家庭承包的發包方應承擔哪些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④執行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6.對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有何要求?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應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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