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聘用制度
標簽: 學校教職工聘用合同制度 官網:暫無
《學校教職工聘用合同制度范本》是小編在網上收集到的一篇關于教職工聘用合同制度,內容比較的精煉,舉出了其中的選項,對于內容需要補充的可以自行添加,模板僅供參考,感興趣的親們趕緊下載吧。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書聘用合同是雙方開展合作的基礎,具備法律效應,教師現今也是必須要簽訂聘用合同才能上崗
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于《XX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規定,為規范學校教職工聘用關系,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聘用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效激勵、嚴格監督、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和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進一步推動我校的教育改革。根據上級核定的編制數,按照各崗位任職條件聘用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本校教職工,相關制度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且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競爭、擇優選聘的原則。
二、簽訂聘用合同
1.學校與受聘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依法訂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具有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義務。
2.學校法人與受聘教職工以書面形式簽訂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當事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人受聘人檔案。
三、聘用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終止
1.聘用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聘用合同。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學校對受聘人員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調整崗位、解聘的依據。
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可相應變更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雙方合作愉快,學校仍有工作需要,教職工對所從事的工作以及學校的管理方式滿意,雙方自愿簽訂續聘合同。因某種原因,不繼續聘用的教職工,學校一般在聘用期限到期前30日書面通知受聘人員。教職工主動請求學校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提前6個月遞交書面申請,以便學校安排招聘計劃。
3.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可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出國或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讀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擾亂工作秩序,致使學校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4.聘用合同期滿雙方可自然終止聘用關系。
熱門評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