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贈與協議》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將個人的財產無償贈送給夫妻另一方,而另一方也表示接受而簽訂的協議類文件,一般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所有權歸屬,汽車歸屬,存款股權,生活支出,受讓財產等等,以及一些其他的約定,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來這里看看!
夫妻財產贈與的涵義:顧名思義,是指夫妻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夫妻另一方,而另一方表示同意接受的合同。
夫妻財產贈與協議的效力認定:
其一:關于夫妻財產贈與約定的特定是指夫妻雙方對于個別財產的單獨處分,具有一次性、個別化的特點,其效力不及于其他未經特殊處分的財產。
其二:關于夫妻財產贈與約定屬于夫妻雙方的意思自治范圍,本質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適用合同法中關于贈與制度的規定。
其三:在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6條中就明確提出了贈與的概念,且《合同法》中也并沒有將夫妻身份排除在外。因此夫妻之間的贈與適用《合同法》中關于贈與的相關規定。
其四:贈與合同當事人之間主體資格的問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為贈與人。作為訂立夫妻婚內財產贈與協議的夫妻雙方雙方均具備相應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內容上也是夫妻雙方婚內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因此夫妻婚內財產贈與協議有效。
其五: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約定將個人所有的不動產贈與另一方或約定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屬于夫妻財產贈與約定。
其六:夫妻一方贈與另外一方房產時,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主張履行的,應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因此對于夫妻之間不動產的贈與,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及時完成過戶手續。對于標的較大的贈與協議,最好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甲方(男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之夫。
乙方(女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系,于年月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于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于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家具、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3.男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承諾自愿繼續為女方以上房屋無償償還貸款。
第二條、汽車歸屬
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汽車(車牌號)一輛歸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萬元歸方所有,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將其名下的萬元存款轉移到方名下。此后,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如無共同存款,此條劃線作廢)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男方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女方無關。
第五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后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歸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后,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六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后,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后,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七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八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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