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標簽: 交通事故致人殘疾賠償協議 官網:暫無
《交通事故致人殘疾賠償協議》在現代社會中各種各樣的機動車輛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也帶來了一定的危險。在交通事故中可能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需要通過協商等手段來獲得相應的賠償。下面為大家帶來交通事故致人殘疾賠償協議。
鑒于:
年 月 日 時 分許,甲方駕駛 沿 路由 向 行至 處,與駕駛 正常行駛的乙方相撞導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 受傷。 年 月 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就該事故做出事故認定書,認定: 。
現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和諧友愛的精神就本次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賠償事宜,在平等、自愿、合法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第一條賠償費用
(一) 甲方自愿賠償乙方的下列費用共計 元(大寫 圓)。
(二)醫療費 元;(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三)誤工費 元;(計算方式為:乙方受傷前收入/天×因傷無法工作的時間;如果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若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四)護理費 元;(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如護理人員無收入的參照當地護工工酬標準×陪護時間)
(五)交通費 元;(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50元/天×住院天數)
(七)必要的營養費 元;(根據受害人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元;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元;(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 元;(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公式:X代表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未成年人:以13歲為例:X*5;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收入來源:X*20;65周歲:X*15;75周歲:X*5。被撫養人還有其它撫養人的: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舉例: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收入來源:X*20,如果有三個撫養人 則被扶養人生活費= X*20÷3)
(十一)康復費及后續治療費 元;(以實際就醫憑證為準)
(十二)直接財產損失 元;(比如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車輛及其他物品損失)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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