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游網導讀]2012年2月22日上午,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的一間小法庭里,蘋果與唯冠繼續上演著商標之爭,一個裝著電腦液晶顯示器的紙箱被原告、被告和法官傳遞著
2012年2月22日上午,在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的一間小法庭里,蘋果與唯冠繼續上演著商標之爭,一個裝著電腦液晶顯示器的紙箱被原告、被告和法官傳遞著
這只箱子上,畫著一個穿著吊帶背心的性感美女,正扭著小蠻腰拋著媚眼,她旁邊印有四個碩大的紅色字母“IPAD”。這個箱子亮出來的時候,旁聽席上傳出輕笑。
這是最近備受矚目的唯冠和蘋果“IPAD”商標爭奪案中,最新開庭的一起官司。唯冠把這箱東西——也就是唯冠自己的、以IPAD為商標的產品,作為證據帶上了法庭。
這起官司的被告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蘋果旗下的經銷商。唯冠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銷售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陳設中的IPAD標識、銷毀帶有IPAD商標的宣傳品,以及登報“消除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的不良影響”。
盡管這半天的開庭只是控辯雙方舉證質證環節,法庭調查和雙方辯論環節還未進行,但雙方律師上來就不顧法官勸阻,展開了一場火藥味十足的交鋒。
蘋果律師在庭上幾番直言,唯冠是在“惡意訴訟、敲詐勒索、訛詐”,而唯冠方律師亦大聲控訴蘋果以大欺小,搞“不正當競爭”等,場面激烈到法官不得不提醒雙方“保持克制”。
長達近四個小時的開庭里,唯冠提交了多份書面和實物材料,以論證本方在中國擁有IPAD商標,相關授權產品正在生產,同時蘋果iPad的熱銷對其構成“難以彌補的”損害,而蘋果方面一方面否認這些指控,一方面要求法院在香港、深圳多起相關訴訟未決的前提下“中止審理”這起訴訟。
法庭上,雙方圍繞三個問題的爭辯最為激烈,一是唯冠現在有沒有商用的iPad產品,二是唯冠受到的損害有多嚴重,三是蘋果是否購買了IPAD商標。
第一個問題之所以形成爭議,是因為在中國一個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是可以被人提請撤銷。而唯冠2009年已陷入幾十億債務危機后業務停滯、一直在進行債務重組,對其聲稱正在進行市場銷售的iPAD液晶顯示器、車載GPS導航儀等產品,雖然也提供了一些相關的授權合同、產品介紹等證據,但蘋果律師認為,這只是基于訴訟目的而“孤立存在”的產品,并不是在市場上銷售的真實產品,否則唯冠方面應該拿出銷售和納稅記錄作為證明。
對于第二個問題,唯冠拿出一份其重組顧問和君創業出具的《情況說明》,稱公司遭遇巨額財務危機后,IPAD商標已是其“最有價值的資產”,小米手機、聯想等公司基于這個商標的價值,一度有興趣參與公司重組,但蘋果對其IPAD商標的高調使用,傷害了唯冠商標的價值,也讓這些公司打消了重組念頭,使公司遭受了不可彌補的損失,“可能永遠失去重組機會,最終破產”。
蘋果律師對此反問道:“這個理由有說服力么?你重組不成和蘋果有關系么?難道要我們賠你們幾百億的重組損失么?這就是在訛詐。”
在這個話題上,唯冠律師還提出,在這起商標糾紛中,蘋果是在通過“不正當競爭”,對IPAD商標“反向混淆”。這個概念通常是指大公司侵權使用小公司的商標,消費者在大量的廣告促銷后,通常不會將大公司的商標同小公司的商標混為一談,使得小公司利益受損。
第三個問題,則牽涉到蘋果和唯冠一起尚無司法定論的合同糾紛。
在這波訴訟之前,蘋果曾通過英國一家名為“IP公司”的中介,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買了唯冠在全球各地擁有的IPAD商標,蘋果律師也當庭提交了往來郵件、合同和付款憑證等資料。但唯冠方面的說法是,那個自稱唯冠法務人員、和IP公司進行多輪商談的人,公司“查無此人”,公司也未對誰進行過相關授權,而且,在中國商標變更是要到國家商標局完成手續后才生效,蘋果并沒有對這個商標啟動過這一流程。蘋果律師稱唯冠的說法“不誠信”。目前,圍繞雙方商標購買合同的訴訟也已在香港展開。
有意思的是,在開庭臨近結束時,針對唯冠禁止iPad銷售的請求,蘋果律師提醒法官,如果裁定停止銷售,不僅損害的是蘋果的利益,還會波及公眾利益、國家利益乃至國家形象,比如可能招致產業上下游很多企業停產、大量員工下崗,“果粉”們無法通過合法渠道購買iPad,蘋果熱銷給政府帶來的巨額稅收也會受到波及,甚至還可能因為“違反WTO原則”影響到中國的形象。
庭審結束后,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謝湘輝對媒體表示,他們會在全國發起更多類似訴訟